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2011 左永安顧問 創造相當五倍晶元廠、廿倍石化廠的產值 為發展國際醫療(將醫療視為盈利事業),吸引更多境外旅客,衛生署已著手進行《醫療法》 修法

2011 左永安顧問 創造相當五倍晶元廠、廿倍石化廠的產值 為發展國際醫療(將醫療視為盈利事業),吸引更多境外旅客,衛生署已著手進行《醫療法》 修法

2011 左永安顧問 創造相當五倍晶元廠、廿倍石化廠的產值 為發展國際醫療(將醫療視為盈利事業),吸引更多境外旅客,衛生署已著手進行《醫療法》 修法


發展國際醫療專區 20%盈餘挹注健保

2011-04-06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為發展國際醫療,吸引更多境外旅客,衛生署已著手進行《醫療法》

修法,擬在桃園機場設置國際醫療專區,並以盈餘的廿%挹注健保安全準備金。

衛生署近來提出新說帖指出,國際醫療是將醫療視為盈利事業

且每分錢都留在台灣,


用國際醫療業務留下好醫生、

賺外國人的錢也用來回饋國人醫療,


創造相當五倍晶元廠、廿倍石化廠的產值。 


不過,發展國際醫療專區也引起是否排擠國人醫療資源、

名醫全跑去看外國遊客的質疑。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強調:「不必擔心」,

國內私人醫院薪水明顯高於台大、榮總,也不曾發生「名醫出走潮」,

未來國際醫療專區設立後,醫師得兼任,但在原醫院的看診時數不得減縮。 

國際醫療專區將不納入健保,患者看診全部自費,醫院繳稅之外,

還需回饋二成盈利做為健保安全準備金,

未來專區內也有其他產業


如購物中心、觀光旅館、展場等,進行異業結合發展。 

不過,由於現行《醫療法》規定,醫院僅得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型式成立。

石崇良表示,衛生署已進行《醫療法》修法,

特許在專區內,成立「公司」型態的醫院

衛生署計畫二個月內完成《醫療法》修正,四到五個月內

完成專區招標辦法公告與開標

鼓勵國內民間醫院與國內外知名醫院結盟,

並配合放寬重症簽證條件。

目前上海浦東、虹橋也將成立兩個國際醫療專區

積極對外招商中。

石崇良說,


台灣大約有成立三個國際醫療公司的市場空間

目前除桃園航空城,金門縣、大高雄也在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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