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酒符6要件 才能免菸酒稅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報導
現場調酒,必須揭露酒品名稱及基酒與浸泡原材料。財政部29日發布函釋指出,調酒必須符合六大規範才能免課菸酒稅,包括使用合法酒品、原材料、浸泡時間與數量,並且要明顯標註酒精度數、浸泡日期、調配者姓名與各項基酒、原材料成分。
過去我國對調配雞尾酒並無太多規範,僅強調現調現飲的飲料包括調酒等非屬貨物稅、非菸酒稅範圍,因為並無釀造或商品化包裝事實。不過,財政部如今擴大解釋,進一步要求業者要符合飲品安全、材料無虞、保存時限與成分透明化四大面向,才能免課菸酒稅,否則將按照菸酒稅第45條裁罰百萬元以下之罰鍰,如果調酒店內貨物價值超過百萬元,裁罰上限則為千萬元。
財政部2003年發布函釋指出,在一般酒店或PUB盛行的調配雞尾酒行為,為現場即調即飲,無商品化包裝,屬商品零售之服務行為非屬產製行為,因此不需核課菸酒稅。
不過,近年來不少民眾檢舉酒吧先將基酒混合水果長期浸泡,有釀酒之疑慮,按照菸酒稅條例第4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0.5%之飲料且為未變性酒精應屬於核課菸酒稅範圍。因此,財政部在2019年擴大解釋、要求業者做進一步揭露、以避免疑慮。
官員表示,本次函釋宗旨要求業者做到合法、合理的目標,以免大量的私製酒依循此方式流竄於市場、影響國人健康。粗估上路初期會有部分業者反彈,但整體而言消費者將擁有透明化的市場資訊,可說是利大於弊。
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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