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早就不認為有亞洲四小龍,他指出,
台灣要看到自己的困境。
話雖不中聽、但卻是事實。我們面對困境,
一方面應與對岸協商讓台灣「走出去」(如加入TPP),
但此舉成敗不完全操之在我,因此還應主動讓世界「走進來」,以提升我們的競爭力。
眾所周知,台灣幅員小又缺乏資源,發展經濟須仰賴出口,
90年代以前,我們憑藉加工出口政策與勤奮好學的人力資源,
打造出亞洲四小龍的稱號。
但時至今日,全球經濟邁入國際化,各國競爭日趨激烈,
台灣經濟似乎陷入停滯而失去動能。我們應如何振衰起敝?
關鍵在於師法國際典範,建立良好的典章制度。
提到修訂典章制度,政府會舉出「開放市場」的各種措施做為回應,
例如放寬外國人投資就業、鬆綁公司證交法規等。
不容否認,近年來主管機關在投資與財經方面推動許多改革,
也不時得到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的肯定。但是欲提高經濟競爭力,
我們需要全面的開放與改革,而不僅是局部的對外鬆綁或排名評比的上升。
如仔細推敲,台灣的產業可一分為二:
一是開放且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如半導體產業),
另一為封閉且無效率的(如國營事業與金融業)。
更重要的,長期以來公部門管的範圍廣但未必管得好,政策保守且法令僵化,
舉凡文官制度與賦稅制度都深受其害。
影響所及,一方面我們建構超國際標準的消費者保護法制,
另一方面營造出產業政策大於競爭政策的企業環境,企業自然失去競爭力。
此一現象其實無足為奇。
回顧台灣從戒嚴到解嚴,
不過20多年時間,之後雖然民主法治有長足進步,
但許多典章制度仍維持戒嚴時期或社會主義的色彩,未能全面地與時俱進。
這方面即使政黨輪替,藍綠雙方皆因陷於惡鬥而無暇顧及。
因此,朝野亟應攜手重新建構現代化的典章制度。
當然此事並非一蹴可幾。由於我們並非國際組織會員國,在官方交流不足下,
要與國際制度接軌並非易事,不過它不涉主權紛爭,
仍屬事在人為。
可惜的是,根據筆者參與公部門運作與法規制訂的經驗,
制度移植之所以失敗,有時是因為昧於外情、資訊不全,造成橘逾淮變枳的後果,
有時卻是因為主管機關心態保守所致(例如援引「國情不同」的說詞)。
成敗與否,端視主政者的高度與態度。
綜前所論,我們應參酌國際範例,全盤檢討與重建過時的典章制度。
至於作法,可以選定某些國情相似者,
如以色列、芬蘭、荷蘭、韓國與澳洲等,做為效法對象。
例如,澳洲多年前即從競爭力觀點,全面檢討並修訂其法規,
此舉對其經濟成長厥功至偉。針對這些國家,我們透過產官學界的緊密交流,
進行有系統、有深度的借鏡。在態度上,
我們宜從「為什麼要改」轉換為「為什麼不改」?方能克竟全功。
總之,我們呼籲政府積極主導,結合產官學界的力量,
使我國典章制度能與國際接軌。即使我們一時不能做國際公民,
至少也要做令人稱羨的世界村民!
(作者是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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