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品牌 創新研發中心 品質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 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為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相關依法委託單位所發展, 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需具備的能力組合。


為有一致的發展依據,行業範疇應以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之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作為發展範疇;

而部份職類為跨行業別需要,如企業經營管理類,則不需限定標示行業範疇。


何謂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

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

指產業創新條例第18 條所述,

為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相關依法委託單位所發展,

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需具備的能力組合。

此能力組合應包括該特定職業(或職種)之

1.主要工作任務

2.行為指標

3.工作產出

4.對應之知識、技能

等職能內涵的整體性呈現。

在職能的分類上,

是為專業職能,

闡述專業職能  是    員工從事特定專業工作(依部門)所需具備的能力

產業職能基準的內涵中,

職能的建置  必須考量  產業發展之  前瞻性與未來性


並 兼顧  產業中   不同企業  對於該專業人才 能力之要求的  共通性

以及  反應   從事該職業(專業)能力  之  必要性


因此,

職能基準不以  特定工作任務   為侷限,

而是   以數個職能基準單元以 一個職業或職類  為  範疇,

框整出其工作範圍描述發展出其工作任務

展現  以產業為範疇   所需要能力內涵的   共通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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