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品牌 創新研發中心 品質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 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為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相關依法委託單位所發展, 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需具備的能力組合。
為有一致的發展依據,行業範疇應以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之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作為發展範疇;
而部份職類為跨行業別需要,如企業經營管理類,則不需限定標示行業範疇。
何謂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
職能基準(Occup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OCS)
指產業創新條例第18 條所述,
為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相關依法委託單位所發展,
為完成特定職業(或職類)工作任務,所需具備的能力組合。
此能力組合應包括該特定職業(或職種)之
1.主要工作任務
2.行為指標
3.工作產出
4.對應之知識、技能
等職能內涵的整體性呈現。
在職能的分類上,
是為專業職能,
闡述專業職能 是 員工從事特定專業工作(依部門)所需具備的能力。
產業職能基準的內涵中,
職能的建置 必須考量 產業發展之 前瞻性與未來性,
並 兼顧 產業中 不同企業 對於該專業人才 能力之要求的 共通性,
以及 反應 從事該職業(專業)能力 之 必要性。
因此,
職能基準不以 特定工作任務 為侷限,
而是 以數個職能基準單元,以 一個職業或職類 為 範疇,
框整出其工作範圍描述、發展出其工作任務,
展現 以產業為範疇 所需要能力內涵的 共通性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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