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12:30
在3月1日到15日期間通報實施無薪假的事業單位達109家,實施人數3835人。(圖取自勞動部官網統計)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
勞動部2020 03 16 公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又稱「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3月上旬通報統計,受到武漢肺炎疫情衝擊,通報在3月1日到15日期間實施無薪假的事業單位達109家,實施人數3835人,家數和人數皆較上期通報激增,實施方式為平均每週休1到2天。
3月上旬實施無薪假事業單位家數達109家、實施人數3835人,相較上期(2月下旬)通報統計,扣除停止實施的事業單位,另外新增68家事業單位,實施人數新增2173人。各個事業單位實施方式多為每個月休5天到8天,也就是平均每週休1到2天。
根據無薪假通報統計行業分類項目,「其他」項目最為多,計有88家事業單位、2060人實施無薪假。勞動部官員透露, 分類「其他」項目實施無薪假的事業單位,其中有12家旅行業者、26家批發零售業者、15家住宿業者、11家餐飲業者,都是該波疫情影響較深的行業別;其他24家事業單位則分布在:運輸倉儲、藝文產業、休閒產業。
分類項目「金屬機電工業」無薪假通報統計有14家事業單位、1491人,勞動部官員指出,該分類中實施減班休息的為規模相對較大的廠商,其中不乏工具機廠商或是工具機零組件廠商,推估可能跟中國復工速度不如預期,產業鏈供應待恢復有關。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統計公布以來,上次無薪假通報事業單位實施家數破百家為2011年12月,當年度12月上旬通報100家、人數9571人;12月下旬通報109家、人數12487人,起因於當年下半年的全球股災、歐債危機。
問題 | 事業單位實施縮減工時(無薪休假)如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訂定協議,應如何給薪? |
答案 |
1.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勞工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休息時間及輪班制之換班等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認有變更之必要,
應重新協商合致,不得逕自變更。前開協商變更勞動條件雖非以書面為要件,
惟勞工保持沉默未即表示異議,亦難逕認默示同意;如生爭議,雇主應負舉證責任,
雇主如無法提供相關證明,仍難認其排定之「無薪休假」業經勞工同意,
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所生末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情事,
主管機關可限期雇主給付工資,並依相關規定裁罰。
2.另查勞資雙方針對縮減工時如已協商同意及訂定協議,除協議之內容有違反法令強制
或禁止之規定者外,允屬有效,惟勞工如對原協議書之內容有疑義或認有調整之必要,
仍應由勞雇雙方重新協商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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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 103-12-08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從就安基金編列30億元,再加上就保基金原本的公務預算,總共準備好41億2500萬元,來幫助勞工及企業度過疫情,以下為勞動部所擬出紓困措施。
針對減班休息勞工所提出計畫如下:
「充電再出發2.0」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勞動部將原先就有的充電再出發計畫修正,補助訓練津貼時數上限由100小時提高到120小時,每小時比照基本工資158元,相當於1名參訓勞工最高可領到訓練津貼18960元;事業單位補助訓練費用上限由190萬元提高到350萬元。
「安心就業計畫」
勞動部規劃就安基金十億元補貼減班休息勞工投保薪資與基本工資差額的一半,預計三月底上路,該措施可溯往至1月15日,補貼對象不限產業,補貼期間初步規劃為三到六個月;除了全時勞工以外,有和雇主約定工作日數的工讀生也適用。而補貼金額上限為1萬1千元/月。
針對失業勞工所提計畫如下:
「失業給付」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遭遇非自願離職,可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請領失業給付。按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扶養眷屬者可加發10%,最多加發20%。最長發給6個月,但離職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增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增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9年1月18日至5月31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即可申請。
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者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職者每名6,000元;就讀公立大專院校者每名1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者每名24,000元;獨力負擔家計者或子女就讀大專校院2人以上者加給20%。申請日期自109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止。
針對企業所提計畫如下:
「安全設備改善協助對象及受影響行業別」
政府提供廠場安全衛生設施設備、工作環境改善及促進勞工身心健康措施的補助,以穩定在職勞工就業,分別提供中小企業、石化業、高風險製造業及橡膠製品製造業15-200萬元補助。
「員工工作生活平衡措施」
鼓勵企業擴大辦理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營造友善職場,支持員工安穩工作。企業可舉辦員工關懷協助課程,補助講師鐘點費及餐費,最高補助12萬元。員工紓壓課程,補助講師鐘點費及餐費,最高補助12萬元。還有友善家庭措施,補助講師鐘點費、活動器材費、場地租借費、餐費、活動門票費等,最高補助50萬元。
「僱用獎助措施」
若是雇主聘用失業30日以上的特定對象(如原住民、中高齡勞工、二度就業婦女等),給予雇主每人每月1萬1千元到1萬3千元,最長補助雇主12個月。如果是失業3個月以上的勞工,會鼓勵雇主來僱用,補助雇主每人每月9千元,最長是12個月。該計劃希望雇主能夠多僱用勞工、增加勞工的就業機會。
另外,目前勞動部也正在研擬,未來若是有出現大量勞工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出現量大量失業潮,也將會把舊有的「僱用獎助措施」擴大成「安穩僱用計畫」,就會將因疫情而失業勞工也納入。
針對微型創業者所提計畫如下:
「擴大創業鳳凰貸款對象」
為提供受疫情影響之失業者創業職涯選項,擴大創業鳳凰貸款適用對象。擴大對象至年滿20歲的失業者,於109年1月15日後所營事業依法設立登記,得申請創業貸款,由勞動部補貼利息。
前開對象依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規定申請,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還款期限最長7年、低利率(1.67%)並由本部補貼前2年之利息。貸款人因疫情導致還款困難,得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暫緩繳付貸款本息1年、展延貸款還款期限1年。
「提供微型創業鳳凰及就業保險失業者已貸款戶還款緩衝之優惠措施」
加強微型創業鳳凰及就業保險失業者已貸款戶因疫情導致還款困難之優惠措施。貸款人得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暫緩繳付貸款本息1年、展延貸款還款期限1年,暫緩繳付貸款本息之利息,由勞動部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