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評鑑
希望透過對整體市場進行評比並公布評鑑結果
之方式,促進企業間良性競爭,
增加其自發性改善公司治理的意願及行動力,
形塑公司治理文化評鑑架構
植基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司治理
原則,以
「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
「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
「提升資訊透明度」及
「推動永續發展」等四大構面,
綜合評核企業整體公司治理情形,
為鼓勵企業不只做到法令遵循,更以追求最高
公司治理水平為目標,
指標設計多為超逾法令規定,而評核內容參考國
內外大型評鑑,如: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CG Watch指標、
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公司治理計分卡、
DJSI問卷等,
並配合國內新修正法規、政策推動重點、
國際發展趨勢及外界建議等定期增修,
以持續引導上市櫃公司採用最佳實務,
並與國際最佳標準接軌。
永續金融評鑑
為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氣候變遷及 ESG 相關風險之能力,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及實體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台灣金融研訓院、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於111年12月29日發布第一屆(112 年度)永續金融評鑑作業指標,正式啟動國內首次對金融機構進行之永續金融評鑑作業。
永續金融評鑑係參考國際標準及國內金融業發展進程,搭配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項目及作法,建構兼容國內外永續金融發展趨勢的評鑑機制。為督導本評鑑各項規劃與執行作業,並會同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協助訂定評鑑作業期程、受評條件、評鑑架構與指標、計分及評鑑結果公布方式等。評鑑初期先針對較大規模業者進行評鑑,再逐步納入較小規模業者,期能藉此促使金融業積極審視氣候變遷及 ESG 相關風險。
永續金融評鑑在架構上分為「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並考量金融各業不同業務特性和風險,設計包括「共同指標題」及「分業指標題」,內含質化與量化題組類型。
永續金融評鑑第一屆受評對象為
全體本國銀行(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純網路銀行)、
上市櫃及非屬集團企業且股本達新臺幣 50億元以上之證券商、
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規模達 1 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
國內再保險業,計 34 家銀行受評、9 家證券商、8 家壽險業、
5 家產險業及 1 家再保險業受評。
第一屆評鑑結果已於112年12月26日按各業別評鑑總分,
分別公布前20%名單,惟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
第二屆評鑑作業之方式、評分程序等,原則與首屆相同,而與首屆評鑑差異重點包含:
一、擴大受評機構範圍:除第一屆受評機構(全體本國銀行但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及純網路銀行、上市櫃及非屬集團企業且股本達新臺幣50億元以上之證券商、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國內再保險業)外,新增上市櫃金控之證券子公司14家、資產管理規模6,000億元以上之投信業5家、上市保險業3家。計34家銀行業者、23家證券及5家投信業者、9家產險及8家壽險業者,合計79家金融機構接受評鑑。
二、調整指標權重及面向:
第二屆指標延續原訂「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構面,惟調整各構面權重均25%,並於永續發展綜合指標新增創新商業模式面向。
三、簡化指標內容及題數:
第二屆指標參採受評業者意見,整併部分指標題組後,
簡化為銀行業111題、證券業113題、保險業107題。
四、將新興永續議題納入第二屆評鑑指標:
包括
防範金融詐騙、
支持國內文化活動及產業、
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
投融資關鍵戰略產業、
友善職場等議題。
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IR平台)
隨國際投資人與機構對企業永續的關注逐漸提高,要求及期待也越趨嚴格,臺灣集保結算所於2019年推出ESG IR平台,免費提供來自國內外指標性的多元ESG資訊,供一般投資人、機構投資人以及發行公司參考,除提供多元ESG評分資訊,推動整體市場對ESG的重視與了解,並可協助公司了解國際趨勢,促進與國際投資人與研究機構的互動,也協助國內機構實踐責任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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