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 16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京都議定書 Kyoto Protocol 為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所召開UNFCCC 第3次締約方會議(COP3)所制定。京都議定書規則書: 則於2001年 UNFCC第7次締約方大會(COP7) 經馬拉喀什協定通過。CMP :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導入三大市場機制: 聯合履行(JI) 清潔發展機制(CDM) 國際排放交易(IET)
京都議定書:
為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所召開UNFCCC
第3次締約方會議(COP3)所制定。
目的為履行氣候公約目標,以維持全球環境之永續發展。
相關工作已於2020年底結束,並逐步轉由巴黎協定進行銜接
京都議定書第一次締約方會議(CMP1)於2005年召開。
第一承諾期:目標較1990年減5.2%
(2008至2012年)
第二承諾期:依多哈修正案,目標較1990年減18%
(2013至2020年)。
導入三大市場機制:
聯合履行(JI)
清潔發展機制(CDM)
國際排放交易(IET)
CMP :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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