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公告102年度「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發佈單位: 職業訓練組四科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補助計畫重點摘要 *事業單位之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滿五十一人以上者,辦理訓練計畫,同一年度可依下列補助類型,擇一申請辦理: (一)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規劃辦理訓練課程。 (二)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 域 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參加,由申請聯合訓練之事業單位主責相關行政連繫協調作業。 (三)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以經濟部「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遴選之「重點輔導企業」與「卓越中堅企業獎」 獲 獎單位及本會遴選之「國家人力創新獎」與「國家訓練品質獎」獲獎單位為申請對象, 由本局委託之訓練諮詢單位協助訓練設計、規劃及提案申請。
2013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公告102年度「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發佈單位: 職業訓練組四科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補助計畫重點摘要 *事業單位之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滿五十一人以上者,辦理訓練計畫,同一年度可依下列補助類型,擇一申請辦理: (一)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規劃辦理訓練課程。 (二)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 域 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參加,由申請聯合訓練之事業單位主責相關行政連繫協調作業。 (三)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以經濟部「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遴選之「重點輔導企業」與「卓越中堅企業獎」 獲 獎單位及本會遴選之「國家人力創新獎」與「國家訓練品質獎」獲獎單位為申請對象, 由本局委託之訓練諮詢單位協助訓練設計、規劃及提案申請。
公告102年度「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 |||
發佈單位: 職業訓練組四科 | |||
附件下載: | |||
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補助計畫重點摘要
*事業單位之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滿五十一人以上者,辦理訓練計畫,同一年度可依下列補助類型,擇一申請辦理:
(一)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規劃辦理訓練課程。
(二)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
域 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參加,由申請聯合訓練之事業單位主責相關行政連繫協調作業。
(三)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以經濟部「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遴選之「重點輔導企業」與「卓越中堅企業獎」
獲 獎單位及本會遴選之「國家人力創新獎」與「國家訓練品質獎」獲獎單位為申請對象, 由本局委託之訓練諮詢單位協助訓練設計、規劃及提案申請。
事業單位之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者,申請本計畫應由職訓中心委託或自組之輔導訓練單位協助規劃辦理訓練課程。但具有本會訓練品質評核系統(以下簡稱TTQS)評核結果於效期內為通過門檻級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檢核結果合格者,得適用前項規定。
前項職訓中心之輔導訓練單位,應結合事業單位組織營運策略提供人才培訓之客製化訓練服務。
*事業單位得依下列訓練方式規劃訓練課程,課程辦理期間自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個別型及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1. 內部訓練:由內部人員擔任講師或邀請專業講師授課,或委外規劃訓練課程,包括協助安排課程講師、提供教材者。上課成員須為該單位之員工,單一訓練課程每梯次實際參訓人數應達五人以上,五十人以 下。
2. 外部訓練:選派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個別員工參加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但每一課程以補助八人為限。
*事業單位規劃訓練,經費編列方式及標準如下:
(一) 內部訓練及聯合訓練:
1. 講師鐘點費,內部講師每小時最高新臺幣(以下同)八百元,外聘講師每小時最高一千六百元,並檢據覈實報銷。
2. 外聘講師交通費,按實際需要編列搭乘臺鐵、高鐵、客運、飛機或輪船之經費,並檢據覈實報銷。
(二) 外部訓練:應依訓練單位之收費標準覈實提列,最高以補助百分之五十為限。
研提訓練計畫之訓練總經費編列,應以申請時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繳款單明細表中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員工人數核計訓練經費,每一員工不得逾二萬元。
*本局或職訓中心核定事業單位之訓練計畫,補助其訓練費用之經費標準如下:
(一) 個別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以九十五萬元為上限。
(二) 聯合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以一百九十萬元為上限。
(三) 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以二百萬元為上限。
*事業單位自一百零二年度起,有連續二年核銷訓練時數未達核定總時數百分之六十之情形者,次年度不予受理申請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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